引用第1楼zhangrumeng于2015-04-20 13:43发表的 :
1804年公布施行的《法国民法典》是一部典型的近代民法典,是第一部资本主义国家的和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为基础的民法典。它在1804年公布时的名称是《法兰西人的民法典》。1807年9月3日法律赋予它《拿破仑法典》(Code Napoléon)的尊称[3]。该法典有1804年、1807年、1816年3次的官方版本,特别以1816年的王政复古版留传下来。所以我国商务印书馆的译本中保留着"国王"和"王国"字样。别的版本则在"国王"下有"(共和国总统)"字样。
法国民法典是法国大革命的产物,虽然其中仍留有若干旧思想的残余,但终究是革命思想的体现。这种革命思想就是自由资产阶级思想家的自由思想和人权思想。法典虽然未能在家庭制度方面完成"人的解放"(在这方面,法典较之革命后的法令有些退步),却在经济方面较为彻底地做到了这一点.法国民法典是"人权宣言"在法律形式上的体现。我们如果把依照这个民法典构筑的社会与革命前的社会(封建社会)对比一下,就会看到法国民法典的思想意义——它摧毁了旧社会,开创了一个新社会。当然,这个新社会是资本主义社会,那个时代,它是人类文化的顶峰。在封建社会中,"人"受着各种各样的束缚,受着各种力量的压迫,既没有意思自由也没有行动上的自由,法国人分为各种阶层,没有平等可言。但在民法典的规定下,所有的法国人是平等的、自由的,只受自己意思的支配.总之,法国民法典是"解放"人的法典,而不是"束缚"人、更不是"奴役"人的法典。就是在今天,法国民法典的这种精神仍对我们有启示作用、指导作用,我们仍可从这方面去学习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