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别山玉》标准通过审定
2011年8月9日,由我所承担编制的安徽省地方标准《大别山玉》通过了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大别山玉》标准(送审稿)受到了审定委员会专家的一致好评,并认为该标准总体上达到了国内同类标准的领先水平。
该标准的编制为安徽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度安徽省公益性地质(科技)项目“安徽省玉石资源调查评价”中的课题“安徽省霍山县石英质玉石矿物学、化学特征研究及相关地方标准编制”的一部分,并上报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列入2010年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由我所负责起草,由安徽省地质调查院参加起草。
大别山玉的外观及成因、产状与近年发现的云南黄龙玉相似,完全不同于传统的石英质玉石东陵石、密玉、京白玉等。大别山玉以其美丽鲜艳的颜色、温润细腻的质地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追捧,但其名称使用极不统一,无确切概念,或叫霍山玉或称淠河玉、沙河玉等等,且其等级划分十分混乱。整个行业无章可循、无准确定位,非常不利于作为产业将该玉石产品进一步开发和推广,更不利于政府质检部门的管理和广大消费者的识别。这种状况已引起安徽省政府、国土资源厅、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制定大别山区石英质玉石定名、鉴定与等级划分的地方标准迫在眉睫。
随着检测手段的不断提高,关于玉石研究的发展趋势正走向标准化、细化。消费者对玉石及其制品(饰品)的知情欲日益增加,国家的管理力度也在不断强化。可以说任何商品向标准化发展是全球性趋势,对于大别山区所产石英质玉石类商品来说也不例外。但是目前尚无石英质玉石分级的国家标准,现行的珠宝玉石国家标准对石英质玉石的名称及鉴定的相关内容比较宽泛、无产地特征针对性。2009年,云南省制定了适用于当地石英质玉石的地方标准DB53/T282-2009《黄龙玉分级》,对黄龙玉的市场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两年来,项目组对大别山地区石英质玉石的分布、成因、产状以及矿物学、宝石学、化学特征、工艺特性、等级划分等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调查、测试和研究,为本标准的制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期间,项目组专门召开了标准论证会,邀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安徽省宝玉石协会的相关专家以及大别山玉业内人士,就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修改后,还专门征求了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意见。
该标准的制定与发布不仅能够给予大别山区石英质玉石统一的定名、准确科学的鉴定及等级划分规则,而且十分有利于该玉石下一步的勘探、开发与利用。既可规范业界的市场行为,促进大别山玉市场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又便于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本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势必对安徽大别山革命老区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别山玉的开发利用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