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尼亚人之歌系列章
卡蒙斯(葡萄牙语:Luís Vaz de Cam es,通写Luís Cam es,约1524年-1580年6月10日)为葡萄牙诗人,被公认为葡萄牙最伟大的诗人。他的诗被与荷马、维吉尔、但丁和威廉•莎士比亚的作品相比。他写了众多诗和剧作,但是他最著名的作品是史诗路济塔尼亚人之歌(《葡国魂》)。
卡蒙斯生平中许多细节今已无法考证,他可能出生于1524年,他的家庭来自于葡萄牙北部的查韦斯地区。他可能在科英布拉学人文科学,他的一个叔叔本托在那里的一个著名的修道院做修士。1542年他回到里斯本,过着放荡的生活。
年轻时卡蒙斯曾赴摩洛哥与摩尔人作战,并丧失一眼。1552年他回到里斯本。据说他在那里用刀刺伤了一名法庭官员的脖子,为此他被关押到1553年3月,以到印度为国王服务为代价他获释。在果阿他因负债又被关押。他将果阿称为是“所有正当人的继母”,但他研究当地的习俗以及地理和历史。他还参加了去马拉巴海岸和红海的远征队。1556年他赴澳门并在那里升为军官。1558年他开始回国。他的船在湄公河上失事,他依靠浮板得生,并救得了他的手稿,但失去了他的中国爱人(Ti-Na-Men)。在莫桑比克他又一次被拖延,直到1570年才得以回到里斯本。1572年他发表《路济塔尼亚人之歌》。葡萄牙国王授予他一份养老金,但国王死后这份养老金也停了。此后卡蒙斯穷途潦倒,只有一个从澳门一直跟随他的名为Jao的仆人服侍他。
1578年他听说葡萄牙国王塞巴斯蒂昂战败身亡的消息。卡蒙斯逝世于1580年,也与他听说这个消息有关。
2章就是为了纪念湄公河上失事,失去了他的中国爱人(Ti-Na-Men)这一段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