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6楼自由颂于2013-03-27 22:41发表的 :
个人觉得适度象征性的收点费,比如1%,或者买卖双方各1%左右,当是给海角的付出一个茶水钱。
如果说论坛是海角的,这样很应该;如果说论坛所有权归海角,使用权和服务对象归大家,那么参拍的人等于是利用了海角和大家的这个服务,集体的资源为小部分人使用,这小部分人是应该相应回报的,这不是斤斤计较,而是公道公平。
一时的义务和服务可以偶尔为之,长期的义务服务估计很难让人坚持,谁觉得无所谓,可以换做海角试试,同时,谁也没有这个义务长期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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