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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殷国清 从 其他厂家 移动到本区(201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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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径68.5MM 银
正面:运动员举旗图案,
背面:飞人图
铸造:上海标准运动器具公司
市场参考价;15000元
一、中华民国第六、七届全运会
旧中国共举办了7届全国运动会,其中第六、七两届在上海举行。
1.中华民国第六届全国运动会
第六届全运会于民国24年(1935年)10月10~20日在新落成的上海市体育场(江湾体育场)举行。
这是首次按照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的《全国运动大会举行办法》举办的全国运动会,运动的比赛规则、参赛办法均比历届规范。参加这届运动会的有全国34个省、市及香港、菲律宾、马来亚、爪哇华侨共38个代表队,2700多名成员。上海代表队阵容最大,有223人。比赛项目设男子田赛、径赛、全能、游泳、篮球、排球、足球、网球、棒球、国术(武术);女子田径、游泳、篮球、排球、网球、垒球、国术。其中,国术在全国运动会中是首次设立锦标。大会还设举重、入水(跳水)、竞走、马球、小足球、蒙古摔跤、自行车等表演项目。
10月10日,开幕式在蒙蒙细雨中启幕。上海3000多名小学生表演了太极拳操,各代表团选手由乐队前导入场并绕场一周。当东北五省选手身着黑色孝服,手挚象征关外黑山白水的黑白旗人场时,数万名观众,无不动容。
这届全运会打破19项全国纪录,其中田径11项,游泳8项。在破纪录选手中尤以男子百米辽宁刘长春(10.8秒)和撑竿跳高上海符保卢(3.90米)成绩最佳。上海代表队夺得这届全运会的总锦标。(上海代表队成绩情况参见“参加运动会”章)。
参加大会工作的各类人员达500人,参观者每日不下10万人,维持大会秩序的交通警逾1500人,是旧中国体育史上一次空前的盛会。